有哪些无效居间合同纠纷 |
| 更新时间: 2020-11-06 00:00:00 |
无效居间合同纠纷如下: 1、价格欺诈,显失公平; 2、产权主体有问题; 3、产权未登记过户; 4、侵犯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键词: 哪些 无效 居间 合同 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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