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的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
| 更新时间: 2020-11-10 00:00:0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关键词: 法院 判决 罚金 交会 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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