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程序有哪些 |
| 更新时间: 2023-10-21 01:43:44 |
1)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程序有哪些1、提出赔偿申请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国家赔偿的归责原理是什么国家赔偿的归责原理是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3)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4)未批捕国家赔偿的对象是否存在未批捕国家赔偿的对象不存在,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或者是工作人员因为行使职权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依法应该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关键词: 人民法院 国家赔偿 程序 哪些 |
- 2024国际金融专业学什么 就业前景怎么样
- 2024年国际政治专业哪些大学好 哪些院校国际政治专业强
- 202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就业前景及方向 可以做什么工作
- 2024年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专业哪些大学好 哪些院校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专业强
- 202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方向 就业前景好吗
- 2024国际金融专业学什么 好不好找工作
- 2024国际政治专业就业方向 做什么工作好
- 202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好就业吗 就业前景怎么样
- 国际商务专业怎么样_学什么_前景好吗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怎么样_学什么_前景好吗
- 国际标准舞专业怎么样_就业方向_主要课程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怎么样_就业方向_主要课程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怎么样_学什么_前景好吗
-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怎么样_就业方向_主要课程
- 国际文化贸易专业怎么样_就业方向_主要课程
- 古典文献学专业怎么样_学什么_前景好吗
- 汉语言文学专业怎么样_学什么_前景好吗
- 西班牙语专业怎么样_学什么_前景好吗
- 俄语专业怎么样_学什么_前景好吗
- 人文教育专业怎么样_学什么_前景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