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回避制度适用哪些人 |
| 更新时间: 2020-11-02 00:00:00 |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 (1)审判人员; (2)检察人员; (3)侦查人员; (4)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关键词: 回避 制度 适用 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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