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有哪些 |
| 更新时间: 2020-11-04 00:00:00 |
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有: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严重违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5、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任务严重或者经用人拒不改正。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词: 申请 解除 劳动 合同 原因 哪些 |
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有哪些相关经验
最热天气预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