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责任的构成条件 |
| 更新时间: 2020-11-07 00:00:00 |
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条件是: (一)职工同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二)职工必须有人身伤害 (三)职工的人身伤害必须在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四)事故必须是造成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五)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所引起的 (六)工伤职工没有法律禁止的行为。 【法律依据】 参照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关键词: 工伤 事故 责任 构成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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