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欺诈订立的合同如何处理 |
| 更新时间: 2020-10-31 00:00:00 |
胁迫、欺诈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关键词: 胁迫 欺诈 订立 合同 如何 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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