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
| 更新时间: 2020-11-03 00:00:00 |
1、《物权法》第152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物权法》的153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3、《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关键词: 农村 宅基地 使用权 怎么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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