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
| 更新时间: 2020-11-11 00:00:00 |
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情形单位单方解除口头合同的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键词: 用人 单位 口头 解除 合同 是否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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