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 更新时间: 2020-08-16 00:00:00 |
1、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应当提交复议机关的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证明。 6、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关键词: 行政诉讼 需要 准备 什么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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