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有哪些法定形式 |
| 更新时间: 2020-10-31 00:00:00 |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五种法定形式: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在有公证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而在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关键词: 订立 遗嘱 哪些 法定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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