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福利院收养弃婴 |
| 更新时间: 2020-09-16 00:00:00 |
福利院收养弃婴如下: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6、收养人健康检查证明;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 9、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关键词: 如何 福利院 收养 弃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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