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别人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
| 更新时间: 2020-10-29 00:00:00 |
做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关键词: 别人 公司 法人 代表 什么 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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