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开张必须要登记吗 |
| 更新时间: 2020-11-03 00:00:00 |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不经登记,任何冒用公司名义牟取私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关键词: 公司 名义 开张 必须 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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